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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视”商标引纠纷,同方一审获赔300万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方威视公司)诉上海太弘威视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太弘威视公司)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太弘威视公司停止使用包含“威视”文字的商标,及包含“威视”文字的官网、微博、微信名称;变更企业名称,且不得含有“威视”二字;刊登声明致歉,并赔偿同方威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 商标引发纠纷 1999年12月7日,清华同方
发布时间:2019.12.12 -
商标权?;び敕床徽本赫;さ姆纸?/h4>
裁判要旨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是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之外的,其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知识产权专门法有规定的,适用专门法。只有在专门法未作出规定时,才由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ぁ?案 情 1998年11月21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核准,清华大学取得第1225974号“清華”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41类包括“学校(教育)、教育
发布时间:2019.05.27 -
北京高院就“美菱”商标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就合肥美菱公司(现更名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市美菱电气有限公司(下称嘉兴美菱公司)、嘉兴市秀洲区王店永钦厨卫电器厂(下称永钦电器厂)、嘉兴市丰高澳尔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澳尔玛公司)、北京市美菱尚达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乡迪岛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菱尚达公司)“美菱”系列商标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合肥美菱公司第918234
发布时间:2019.12.26 -
逾期提交证据的法律后果认定
G1022223 号“酒鬼”商标的商标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奥玛超市未经百世兴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销售了涉嫌侵犯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百世兴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奥玛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 一审期间,经法院合法传唤,奥玛超市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一审法院认定奥玛超市销售侵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并缺席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百世兴
发布时间:2019.07.04 -
商品同名起纷争,九阳亮剑捉“李鬼”
爱好豆浆的消费者,对“九阳”豆浆机一定不会陌生。然而,该款豆浆机的生产商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九阳公司)却在市场上发现了与自己的注册商标“九阳”同名的豆浆机。因认为天津市北辰区某超市销售含有“九阳”字样的豆浆机,侵犯了自己对“九阳”享有的商标专用权,九阳公司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令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犯第3407087号、第
发布时间:2019.07.19 -
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原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关于对企业商号权与商标专用权产生权利冲突解决的建议》作出答复——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何时休? “宁波好太太”与“广东好太太”,“北京爱奇艺”与“台州爱奇艺”,“大宝化妆品公司”与“大宝日化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商标品牌意识的不断提升,因企业商号与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而对簿公堂的案件越来越多,也日渐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的难题。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
发布时间:2019.08.05 -
擦亮“农”字招牌 庄浪风光更好
方品牌经济?!弊讼厝嗣裾毕爻ね跞倮直硎荆讼厥凳?em>商标品牌战略,先后获准注册“庄浪苹果”与“庄浪粉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下一步,将着力培育庄浪马铃薯、胡麻油、淀粉及中药材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西部梯田蕴育良品 也许很多人听说过哈尼梯田、紫鹊界梯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位于我国西北部的庄浪县也有梯田。王荣乐介绍,庄浪梯田宏伟壮丽,是庄浪人民辛劳与智慧的结晶。庄浪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
发布时间:2019.08.05 -
王老吉申请将红罐注册立体商标遭驳
原标题:未提交至少包含三面视图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申请将红罐注册立体商标遭驳——预防上火的“加多宝”有点“上火” “怕上火,喝加多宝。”正值凉茶销售旺季,预防上火的“加多宝”,近日却有些“上火”——王老吉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公司)欲将红色罐装“加多宝”凉茶的包装作为立体商标,注册使用在植物饮料、无酒精饮料等商品上,却因缺乏显著特征而遭遇驳回。 历时5年多,经过商标驳回、驳回复审、行政诉讼及
发布时间:2019.08.13 -
因餐馆未经授权擅用“永和豆浆”字样,永和公司起诉获赔3万元
因认为某餐馆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餐馆门头招牌及餐具上使用“永和豆浆”,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侯马市紫金山北街逸香缘饭店及“美团”运营商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逸香缘饭店赔偿经济损失14万元及合理开支1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判决被告逸香缘饭店立即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及合理开支3000元。 原告永和公司诉称
发布时间:2019.11.28 -
“其他不良影响”中“其他”的范围有多大?
在判断某一件标志是否具有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时,其认定范围应该如何考量与把握?在第21629013号“蜜蜂汇金¥及图”商标(下称诉争商标,如图)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日前作出的判决里针对这一问题给出了答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出,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情形系对相关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绝对情形进行的界定,既应避免不当扩大认定范围,限缩商业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