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商标
-
某公司为“蹭”知名度擅用他人企业名称
带有“远景能源”字样要素的系列商标。经多年的经营和宣传,某能源公司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某能源公司发现某科技公司将其原企业名称“海南某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包含“远景”字样的企业名称,且某能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的经营范围存在交叉、重叠。某能源公司认为某科技公司系恶意变更企业名称,容易使公众对相关商品来源或特定联系产生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停止使用
发布时间:2025.04.07 -
国知局就《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注册申请快速审查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落实知识产权领域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依法快速审查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商标注册申请,创新审查模式、完善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04 -
一个“仁某”两家用,相同产业、相同字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一个“仁某”两家用,相同产业、相同字号,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八年“傍名牌”“搭便车”之争终落幕 1993年起,来自新加坡的仁某置地集团在中国上海、南京、成都等地落子,陆续成立三家公司,凭借“仁某滨江园”“仁某广场”等高端项目迅速打响品牌。 远在西北地区,另一家“仁某公司”悄然成立。2004年起,一批高档住宅楼陆续落地甘肃省兰州市,“国际”“晶城
发布时间:2025.05.13 -
山东高院:“康朴”商标侵权案二审改判,全额支持500万元诉请
裁判要旨 本案涉及商标侵权及企业字号、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纠纷。被告凯尔公司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使用“康朴施普乐”标识及“德国康朴国际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已被认定侵害原告康朴深圳公司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商标侵权认定 1.被诉侵权产品“康朴施普乐”标识的汉语拼音与原告“康朴”商标具有文字、含义、读音的高度相似性,易引起消费者混淆。 2.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明知“康朴”商标的知名度
发布时间:2025.05.29 -
低价“港版”片仔癀,假的!
一共卖了近2000粒假“片仔癀”锭剂,销售额高达40多万元,净赚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阳明知所售“片仔癀”锭剂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44.8万余元。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而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5.05.27 -
滥用注册商标在使用中造成商业混淆应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有媒体陆续报道了一批商标被“移花接木”用于商业宣传的案例,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一、典型案例 1.“德子土”注册商标案例 成都三德子好甄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了“德子土”商标。该公司旗下“三德子官方旗舰店”在直播间宣传“德子土鸡”,但商品外包装商标为“德子土”,2025年以来卖土鸡销售额已接近5000万元,今年3月该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超10万元。 2.方便面“加
发布时间:2025.06.24 -
特某茶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知识产权局、上海浦东人民政府等??罴靶姓匆榘?/h4>
【基本案情】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系第5612284号“ ”商标的商标权人,该商标核定类别为第30类“茶”商品。特某茶公司2018年至2019年从案外人旭某公司进口茶叶,在进关过程中,特某茶公司要求旭某公司将标有龙井茶字样的中文标签贴附在商品上。特某茶公司销售标有“盛玺龙井茶”字样茶叶的金额为89,574.97元;销售标有“龙井茶”字样茶叶的金额为44,552.37元。浦东知识产权局认定特某茶
发布时间:2025.07.04 -
网店“搭便车”擅用“官方授权”销售维达纸品?法院: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网店擅用“官方授权”标识误导消费者,即使销售正品也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大冶法院审结一起涉知名纸业品牌维达的侵权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商贸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维达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该案为厘清电商平台授权标识使用边界提供了重要裁判指引。 维达纸业公司系“维达”系列商标权利人,其“卫生纸、纸巾”上的“维达”商标早在2002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23年8月,维达公司发现某商贸公司在淘宝平台开设名为
发布时间:2025.06.17 -
恶意混淆侵权遭严惩!舒达公司终审获全额支持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7.09 -
驰名商标跨类?;ぶ泄赜诨煜氲隙ǖ南喙匚侍?/h4>
裁判要旨 在不同类别商品或服务上复制、摹仿、翻译已注册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包括混淆后果与淡化后果。在同一案件中,基于消费者的认知程度存在区别,同一侵权行为对驰名商标造成的损害,在部分消费者中可能造成混淆,在另一部分消费者中可能造成淡化影响。个案中如何判断某一侵权行为对驰名商标的损害是导致混淆还是淡化或者兼而有之,可以结合权利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和商品
发布时间:2025.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