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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和互联网企业,反垄断法没有例外
蓬勃发展,各种创新应用层出不穷,在促进市场繁荣、提升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极大地丰富和便利了老百姓的生活。 在一个个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背后,看得见看不见的是你争我夺的激烈市场竞争??梢运嫡钦庑?em>竞争才造就了今天快速迭代的互联网经济,也直接或间接地拉动了无数新需求和新供给。 竞争总有输赢,市场决定成败。 然而,不能回避的是,在这个市场中,我们也看到了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平台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0.12.16 -
冷敷还是畅饮?“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今日开庭
“我是江小白,生活很简单。” 2012年,一款包装精美、文案精湛的白酒——江小白横空出世。紧接着,江小白以其拟人化品牌形象和颇富创意的营销方案为传统白酒行业打开了年轻消费市场。爆红之后,江小白公司发现,“江小白”的名字被他人作为了企业字号,并使用该企业名称经营面膜等商品,相关广告宣传活动中也使用了“江小白”商标。 今日下午,“江小白”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将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迎来了一审开庭。 做
发布时间:2020.12.18 -
百度一下“卡斯特”:不构成侵害商标及不正当竞争
裁判文书摘要 ——李道之、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与卡思黛(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19)沪0104民初13056号 案由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合议庭 审 判 长 于 是 人 民 陪 审 员 杨 坤 人 民 陪 审 员 宋雷萍 法官助理袁 杨 当事人 原告:李道之(LIYUDA0ZHI),男。 原吿:上海班提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
发布时间:2021.01.28 -
微信刷量平台“宝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9.25 -
曲奇饼干引发激烈大战!“蓝罐”“皇冠”谁才是正宗的丹麦曲奇?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份《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等与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中,上诉人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尤益嘉公司)与被上诉人丹麦奇新蓝罐有限公司(下称丹麦蓝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石景山分公司(下称当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因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
发布时间:2020.10.16 -
4000万元!施耐德电梯侵犯施耐德电气商标专用权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施耐德电梯 施耐德电气”,浏览器将自动识别问题为“施耐德电气和施耐德电梯是同一家公司吗?”这或许也是多数消费者的疑惑。 今日,知产力获悉,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施耐德电气)与苏州施耐德电梯有限公司(下称施耐德电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了一审判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的这一判决或将为消费者解答疑惑。 2019 年7月24日,本案于苏州中院立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
4000万元!施耐德电梯侵犯施耐德电气商标专用权
在搜索引擎上输入“施耐德电梯 施耐德电气”,浏览器将自动识别问题为“施耐德电气和施耐德电梯是同一家公司吗?”这或许也是多数消费者的疑惑。 今日,知产力获悉,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施耐德电气)与苏州施耐德电梯有限公司(下称施耐德电梯)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了一审判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的这一判决或将为消费者解答疑惑。 2019 年7月24日,本案于苏州中院立案
发布时间:2020.11.25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网讯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在线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一中民初字第136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2017年8月17日,百度网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崔玲玲、张永宜,百度在线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陈明涛、张永宜,奇虎
发布时间:2021.05.10 -
“山姆”名称遭擅用,沃尔玛维权获胜
)、达伦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达伦多公司)等三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实体店铺、微信公众号和宣传资料上使用 “山姆”,遂以三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三公司停止在涉案山姆安全食品店线上、线下平台中使用原告享有的有一定影响的服务名称“山姆”,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高院)提起上诉。近日,天津高院对这起不正当竞争
发布时间:2020.10.26 -
“登海种业”拒绝“登海高科”搭便车
企业名称作为依照相应法律程序获得的一种标识性权利,依法应受到相应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经过工商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企业名称的取得、使用必然合法,若该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登海种业公司)与山东登海高科化肥有限公司(下称登海高科公司)、青岛一化中农化肥有限公司(下称一化中农公司)、德州沃玛肥业
发布时间: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