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专利无效
-
戴某与国知局“绿脓杆菌”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3.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专利无效审查决定。事实与理由:一、法律适用方面,原审判决和被诉决定关于“绿脓杆菌甘露糖敏感血凝菌毛株”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具备创造性的审查和判断标准以及方法严重错误,将关于“实用性”的评判标准错误地适用于“创造性”。二、事实认定方面,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法关于
发布时间:2020.01.23 -
优先权之“相同发明主题的判断”
系列专利,先后有多家制药企业向上述系列专利发起挑战。本案涉及请求人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针对名称为“詹纳斯激酶抑制剂(R)-3-(4-(7H-吡咯并[2,3-d]嘧啶-4-基)-1H-吡唑-1-基)-3-环戊基丙腈的盐”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880102903.3)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8月30日做出第58017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
发布时间:2025.06.25 -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确权案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1号 【基本案情】 外国某公司系专利号为201310491586.1、名称为“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某电脑贸易(上海)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某电脑贸易(上海)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未获支持。某电脑贸易(上海)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对于以
发布时间:2024.07.30 -
专利复审委员会2016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 1.专利号为:ZL02139508.X、名称为“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涉及我国通信领域WAPI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对域外网站证据的证据资格的认定具有指导意义。审查结论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缝纫机 2. 专利号为:ZL03103421.7、名称为“缝纫机”的发明专利无效
发布时间:2017.04.27 -
专利无效案件审查决定将即时公布
专利复审委员会网站将开设“无效案件审查决定公布”栏目,即时公布专利无效案件审查决定,该专栏将于2016年4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 “无效案件审查决定公布”栏目将于2016年4月26日上线 为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其网站上开设“无效案件审查决定公布”栏目,即时公布专利无效案件审查决定,该专栏将于2016年4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 目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
发布时间:2016.04.21 -
刘某阳、怡锋公司与(瑞士)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落入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し段В钩汕秩?,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2009年5月4日,怡锋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09年7月24日,刘某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十三条
发布时间:2024.03.25 -
历时八年:徐新明律师代理的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胜诉
、销售的“用于机动车水平传送的托架”落入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し段В钩汕秩?,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2009年5月4日,怡锋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和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09年7月24日,刘某阳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十三条
发布时间:2024.03.18 -
修改专利权利要求未及时报告人民法院,酌情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驳回专利权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对专利权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行为作出??罹龆ㄊ椤8冒钢?,专利权人在专利无效行政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且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专利权人无合理理由未将权利要求书已经修改的情形及时告知一审法院,致使一审法院错误地依据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书作出一审判决,最终导致一审判决被二审法院改判撤销。据此,二审法院对
发布时间:2025.07.10 -
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程序与策略
一、专利侵权诉讼抗辩程序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般作为专利权人的原告均是有备而来,其在起诉前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准备工作,而作为被控侵权的被告则毫无准备。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法院转送的起诉状等文件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交答辩状。专利案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对比、专利检索分析、专利无效、抗辩证据的收集和抗辩理由的选择等复杂工作,十五天的答辩期对于被告来说
发布时间:2019.11.14 -
徐新明律师团队代理的 “铁屑净化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获胜
律师团队经研究案情后认为,无限者公司的产品根据无限者公司的陈述及提供的案件材料,确定了对涉案专已经落入涉案专利的?;し段?,难以避免侵权后果。鉴于此,徐新明律师团队(以下简称代理律师)决定先申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中止侵权审理程序,然后针对涉案专利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在对涉案专利进行背景调查的的过程中,代理律师发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20年3月27日针对涉案专利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其结论为: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