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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三庭负责人就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答记者问
2022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负责人就《解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问:请介绍一下《解释》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市场主体大幅扩容、线上线下市场加速融合,市场力量的竞争关系发生深刻变化。新
发布时间:2022.03.17 -
“杜子一”直播账号昵称受反法规制?;ぐ付笈芯鍪?/h4>
裁判要旨 一、对于直播账号昵称是否可以准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企业名称的规定予以保护,应从其功能、性质、?;し段У确矫娼凶酆戏治?。首先,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抖音账号在电子商务领域开展对商品的直接经营,承载了市场商誉,且其粉丝数更直观体现了达成较固定买卖或预期买卖关系的受众群体范围,故账号昵称的功能与传统市场的经营主体名称、姓名相同。其次,法院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所?;さ氖蔷魈宓某坪簦腋贸坪艨梢杂?/p>
发布时间:2023.06.19 -
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注册商标混淆使用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法》)第六条规定了混淆条款,对擅自使用包括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在内的商业标识的混淆行为进行规制。但自2013年《商标法》新增第五十八条规定,在企业名称中混淆使用他人商标由《反法》调整之后,2017年和2019年《反法》修订均没有指明调整这一行为的法律规范。实践中,法院处理相关案件时适用的法律依据也多有不同。直至2022年3月20日生效的
发布时间:2024.04.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发布时间:2024.12.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正前后对照表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6月27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附则五章。 下附新旧条文对比,删除内容以红字表示,修改和增加内容以蓝字表示。
发布时间:2025.06.30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沦为判例法
作者:蒋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法)制定通过。当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立法者对竞争形态的预判极其有限,仅仅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十多年过去,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竞争形态日新月异。反法规定的11种行为已不多见,实践中出现的多数
发布时间:2016.11.01 -
互联网专条的是与非
交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虽然笔者试图从《美国谢尔曼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日本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中为其找出比较法上的依据,但以笔者有限的知识似乎尚未发现如此先例。因此,我不能不将第十四条的做法理解为反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一个勇猛创举。创举本无可责难和挑剔之处,不管出于何种情怀,外国有的我国不一定要有,外国没有的我国不一定不能没有,笔者对反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勇气和创举的
发布时间:2016.05.31 -
移动端互联网过滤广告行为之正当性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审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资源、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前款规定,以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钡谑奶豕娑ǎ骸熬卟坏美眉际跏侄卧诨チ煊虼邮孪铝杏跋煊没а≡?、干扰其他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一)未经同意,在其
发布时间:2017.06.14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能沦为判例法
作者:蒋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简称反法)制定通过。当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立法者对竞争形态的预判极其有限,仅仅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十多年过去,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竞争形态日新月异。反法规定的11种行为已不多见,实践中出现的多数
发布时间:2016.11.01 -
完善法律保障出实招 保护商业秘密正当时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条款自4月23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商业秘密的定义,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扩大了侵犯商业秘密责任主体的范围,强化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并对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审判程序中举证义务的转移作出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
发布时间: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