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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领域跨代际标准结合启示的判断
的相关技术特征被基于4.5G标准的其他证据公开,将上述两类证据结合得到权利要求1要求?;さ募际醴桨付员玖煊蚣际跞嗽笔窍远准摹?基于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和主张,本案创造性评判的关键点是判断跨代际标准是否具有结合启示以及显而易见性的判断。对此,笔者认为,为了客观评价发明对现有技术的智慧贡献,在发明是否显而易见的判断中,应当准确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紧密围绕技术问题、同时考虑技术发展阶段和领域特点
发布时间:2025.11.25 -
使用场景的差异在显而易见性判断中的考量
,二者的发明构思相同或相似,且实现了相同或相似的功能,那么虽然二者使用场景有所差异甚至不同,但不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借鉴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技术问题出发,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去寻找技术启示。如果有其他现有技术例如公知常识性证据给出了改进的方向、引导并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动机尝试对使用场景有所差异甚至不同的现有技术进行使用场景的转换,以获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则可以形成完整的创造性分析论述
发布时间:2025.11.04 -
胎儿基因组测序计算机系统专利驳回复审决定被撤销
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决定,认为该专利申请不具有创造性。香港中文大学不服该驳回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后认定,涉案专利申请实质上请求保护的是计算机程序流程的方法步骤,属于方法的范畴,并且该方法通过分析处理孕妇个体生物样品的被测序的标签数据,实现了对孕妇体内的胎儿是否存在异常的人体健康状况判断。由此可见,该方法以有生命的人体为对象,以获得健康状况为直接目的,是
发布时间:2018.12.19 -
“问题的提出”在创造性判断中的考量
“问题的提出”在创造性判断中的考量 ——(2020)最高法知行终183号 【裁判要旨】 专利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既可以来源于“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来源于“问题的提出”;当现有技术进步的难点在于发现问题时,如果不考虑“问题的提出”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可能会陷入后见之明并低估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基本案情】 上诉人深圳市大疆灵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疆公司)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8.09 -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明确排除区别技术特征的应用对改进动机判断的影响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明确排除区别技术特征的 应用对改进动机判断的影响 ——(2020)最高法知行终185号 【裁判要旨】 如果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且该现有技术明确排除应用该区别技术特征的,则可以认定,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面对区别技术特征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时缺乏动机,对该现有技术进行相应技术改进,以获得所要?;さ募际醴桨?。 【基本案情】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被上诉人
发布时间:2021.09.14 -
某某有限公司与某某知识产权局等专利无效行政纠纷 二审判决书
”该相位关系)的技术特征,虽文字表述不同,但与原权利要求3实质一致。修改后的内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未扩大原专利权保护范围,符合《专利审查指南》关于“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的修改原则,故应予接受。 关于权利要求1-13的创造性,法院认定,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相比存在两项关键区别技术特征:其一为“从第一主站和第二主站到至少一个第一次站的协作波束成形传输”及“第一主站和第二主站将
发布时间:2025.09.05 -
仅名称不同结构功能用途均无实质差异的技术特征不构成区别特征 附判决书原文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对一起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专利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虽然相应结构命名不同,但二者的结构、功能、用途及效果并无实质性差异,该相应结构不构成涉案专利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应被宣告无效。 本案涉及专利权人为奈某公司、名称为“一种适用于水泥窑处理替代燃料的固定炉排预燃炉”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中某润
发布时间:2025.12.17 -
发明创造相对于“抵触申请”是否可享有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情形。 专利法(2008版)第24条对于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的规定如下: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无效决定认为,专利权人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首先,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
发布时间:2025.02.27 -
【十大案件】评析“作为抗病毒化合物的缩合的咪唑基咪唑”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
三步法与化合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涉案专利(专利号:ZL201280004097.2)涉及新化合物“维帕他韦”及其药用盐、组合物和制药用途,该化合物与“索菲布韦”组合,构成了专利权人吉利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用于治疗丙型肝炎(HCV)的第三代明星药物丙通沙?的核心成分。丙通沙?也是首个获批的针对HCV病毒的泛基因型药物,即针对HCV的GT1-GT6全部基因型均有效,由此免除了患者在治疗前必须进行
发布时间:2019.06.28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58号| 卫邦科技诉李坚毅、远程智能设备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 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判断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作出认定:一是离职员工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
发布时间:2021.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