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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的司法认定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各大电子商务平台涌现出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然而,入驻电子商务平台的商户绝大多数为侵权产品的销售者的角色,导致权利人在对电子商务平台的商户采取维权措施时,经常面临商户以“不知情”、“产品从第三方进货”等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形,因此,销售者援引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来进行合法来源抗辩的情形与日俱增。 合法来源制度的法理基础可追溯
发布时间:2021.02.19 -
再遭禁令威胁!小米在印度的“四面楚歌”
集微网报道,据外媒消息,近日,飞利浦公司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发起针对小米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飞利浦诉称,小米旗下含有UMTS增强功能(HSPA、HSPA+)和LTE技术的部分产品侵犯了飞利浦的标准必要专利。据德里高等法院12月10日更新的法律文件显示,飞利浦要求小米承担侵权赔偿90亿卢比,法院已于11月27日下令小米维持100亿卢比的印度银行账户余额。 同时,飞利浦还向法院寻求两项临时禁令:其一为
发布时间:2020.12.15 -
“惠氏”商标之争引发3055万元赔偿
围绕“惠氏”“Wyeth”等商标,美国惠氏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美国惠氏)和广州惠氏宝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惠氏)在华展开了多年的知识产权较量。继在广州、北京等地对广州惠氏提起多起商标侵权、行政诉讼后,双方在杭州再次燃起知识产权战火。 因认为广州惠氏等六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美国惠氏及其在华关联公司将上述六公司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近日,杭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1.01.21 -
山西杏花村汾酒因专利侵权被判赔100万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发布时间:2021.01.29 -
员工将涉密信息从公司邮箱转发至个人邮箱,是否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
证据表明商业秘密已经被披露,而只是商业秘密有被披露的风险,后者的本质是即发性侵权。然而,即发性侵权行为不是一种侵权行为,而是一种即将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状态;规制即发性侵权之民事程序,是申请行为保全程序,而非侵权之诉。 比如,TRIPs协议第50条第3款规定:“司法当局应有权要求临时措施之请求的申请人提供任何可以合法获得的证据,以使该当局自己即足以确认该申请人系权利持有人,确认其权利正在被侵犯或侵权
发布时间:2020.10.14 -
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审查中“现有技术”认定标准探讨及评述
导读:专利侵权和专利无效复审分别由不同部门主管,前者属于司法问题由法院判断,后者属于行政问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由于司法和行政不同特质,司法的灵活性低于行政,出于司法的目的,需要具有更多的谨慎性,因此两者对于“现有技术”问题的判断并不完全一致。这种不一致经常导致部分律师和专利代理人感到困惑和无奈,对于同一案件产生不同的裁判会引起其认为的不确定。本文分析了“现有技术”认定标准为何在司法和行政领域
发布时间:2021.01.18 -
“人人影视字幕组”被查,14人被捕,涉案1600多万元
“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和客户端提供疑似侵权影视作品的在线观看和离线下载。经与相关著作权权利人联系,上述影视作品未取得著作权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 对此,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虹口公安分局开展侦查。 以涉案网站和客户端所留会员付款、周边产品销售付款两个二维码作为突破口,警方锁定了位于山东的梁某、丛某,以及位于湖北的王某,并很快摸清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 经查,自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
发布时间:2021.02.03 -
扳回一局?德国上诉法院裁定联想暂缓执行禁止令
的是非曲直上站在联想一边,我们相信会在上诉中胜诉?!?该报道称,暂缓执行在德国法庭上很常见,通常在对案件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一直有效。 据悉,关于诺基亚和联想之间视频编码专利侵权的全球争议仍未定。除了在德国的六起诉讼外,诺基亚在美国、巴西和印度都有针对联想的诉讼。
发布时间:2020.11.04 -
知产侵权案件原告如何有效举证
1.注重程序合法是有效举证的前提 接触过诉讼的律师都清楚,实体上的法律问题还是有辩一辩的空间,但是程序上如果存在重大问题则是很难挽回的,因此注重程序合法是有效举证的前提。 笔者曾接触过一起商标权侵权纠纷,原告是一个台湾地区的自然人,认为被告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利,并提供了涉案商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我们接触下来之后发现原告提供的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在程序上有以下两个重大瑕疵。首先,原告在大陆起诉,诉状上
发布时间:2021.02.24 -
两同行“如期而遇” 侵权者被判改名
两家同行的企业名称中均包含“如期而遇”四字,双方在市场上不期而遇后,一方主张对方突出使用字号侵犯了其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另一方认为系对自身字号的合理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双方由此展开一场激烈的纷争。 近日,这场纠纷有了新的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公开的判决显示,北京如期而遇餐饮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如期而遇公司)在店内装潢、菜单等处突出使用“如期而遇”字样,被认定侵犯了深圳市如期而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