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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拒绝“山东小米”搭便车
中使用“小米”商标。随后,小米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公司告到法庭。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山东小米金融公司的涉案行为造成了公众的混淆,损害了小米公司的商誉,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决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停止在其网站及公众号使用小米“小米金融”和“xiaomijinrong100”标志,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变更企业名称,赔偿原告小米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17 -
两个“公牛”顶牛,究竟谁更“?!??
面对市场上两家名为“公?!钡钠笠?,消费者有时分不清,到底哪家“公?!辈攀钦??为此,“公牛”牌插座的制造商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慈溪公牛)以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上海公牛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公牛)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慈溪公牛与上海公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上海公牛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认定上海公牛注册使用“公牛”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
发布时间:2020.11.27 -
“滴滴打球”恶意攀附“滴滴”驰名商标 被判赔偿七十万元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 案情简介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送乘客;运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车运输”等服务上第14229622号“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 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10.28 -
“滴滴打球”恶意攀附“滴滴”驰名商标 被判赔偿七十万元
近日,北京知产法院审结了“滴滴打球管家”商标(涉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令被告滴滴打球公司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包含“滴滴”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70万元。 案情简介 小桔公司、嘀嘀公司系第39类“运送乘客;运送旅客;交通信息;出租车运输”等服务上第14229622号“滴滴”注册商标的前后专用权人。 被告滴滴打球公司未经许可,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10.28 -
“HeyJuice”商标侵权案一审有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北京和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和聚公司)与杭州奇异鸟饮品科技连锁有限公司(下称奇异鸟公司)、北京茶桔便饮品店(下称茶桔便店)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奇异鸟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0余万元。宣判后,奇异鸟公司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尚在二审过程中。 “HeyJuice”引发纠纷 和聚公司诉称,其注册了
发布时间:2020.06.18 -
关于权利要求中“存储介质”的审查意见总结
目前,为了全面?;ぷɡ昵肴说娜ɡ?,通?;嵩谏昵胛募娜ɡ笫橹幸氪娲⒔橹实娜ɡ?,以增加?;た吞搴屠谧ɡ?em>侵权认定。 因而,合适的存储介质的权利要求对专利申请人的利益的维护是非常有必要的。 上述存储介质的权利要求的出现,是源于2017《专利审查指南》的修改所引入的。 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2节第(1)项第一段中记载了“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记录在载体(例如磁带、磁盘
发布时间:2020.07.09 -
“小i机器人”诉“苹果”侵权
开庭审理。 目前,国内的软件发明专利案还为数不多,且当事双方,一方是世界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一方是本土的已具规模的高科技企业,因而,如何判断软件专利侵权,该案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等,颇受大家关注。 今年3月27日、6月27日,上海一中院已就该案进行了两次预备庭审理,对涉案大部分证据进行了证据交换。 5款产品被诉侵权 智臻公司诉称,其是专利号为ZL200410053749.9的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的专利权人。该
发布时间:2013.07.27 -
上海小i机器人创始人:并非炒作 Siri几乎完全侵权
7月30日消息,小i机器人创始人、上海智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袁辉日前接受新浪科技专访时表示,起诉苹果Siri侵权并非炒作,经过公司研究发现,Siri几乎完全侵犯小i机器人专利。 苹果与深圳唯冠在华商标案和解后的第二天,便有媒体曝出小i机器人在上海起诉苹果Siri侵犯专利。由于时间“颇为巧合”,很多网友认为小i机器人正在借苹果Siri进行炒作。日前,小i机器人创始人袁辉接受新浪科技专访,对相关
发布时间:2012.07.31 -
“婷美佳人”与“婷美保健”究竟谁“更美”?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婷美保健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婷美保健公司)诉婷美佳人(厦门)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婷美佳人公司)、李某及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京东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维持一审判决,即婷美佳人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犯婷美保健公司“婷美”系列商标专用权的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婷美保健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费用共33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案是典型的超范围、不规范使用已注册
发布时间:2020.09.16 -
朱理: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政策
作者| 朱理 法学博士 二级高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前言 无论理论界对惩罚性赔偿存在多大争议,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已经成为法律现实。自《商标法》首次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来,《种子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亦陆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正在修订之中的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修正案草案亦包含了惩罚性赔偿的条款。万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则在侵权责任篇中专
发布时间: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