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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抄袭行为的侵权判定
随着线上直播、线下电竞等新业态的繁荣发展,网络游戏产业规模呈几何倍数增长,已成为文化娱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游戏涉及种类及元素繁多,侵权样态复杂,抄袭行为屡见不鲜且呈现越来越隐蔽的趋势。对于网络游戏存在的抄袭侵权行为如何认定,法院判决各不相同,但不可否认的是,法院的裁判思路和结果直接取决于权利人寻求救济的途径选择和主张范围。本文将以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一审判决的一起网络游戏抄袭侵权案件为样本
发布时间:2021.03.15 -
改判:商标侵权之争落锤!企业:像坐了一趟过山车
申请再审被驳回,北京市安实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实公司)像坐了一趟过山车。2019年7月16日,该公司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申请监督。市检四分院经审查后认为另一公司确实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抗诉。北京市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020年8月25日,经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北京
发布时间:2021.05.14 -
改判:商标侵权之争落锤!企业:像坐了一趟过山车
申请再审被驳回,北京市安实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实公司)像坐了一趟过山车。2019年7月16日,该公司因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申请监督。市检四分院经审查后认为另一公司确实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提请北京市检察院抗诉。北京市检察院认为二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020年8月25日,经北京市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北京
发布时间:2021.05.14 -
部分共同侵权人与专利权人达成和解并实际赔偿后的其余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
根据最高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181号案例,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中,部分共同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和解并已实际赔偿权利人部分损失的,为避免权利人双重获利,其余共同侵权人仅就扣减该已付赔偿后的侵权损失向权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情况】 上诉人东莞市鸿鼎家居有限公司(被诉侵权人,以下简称鸿鼎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莞市康胜家具有限公司(被诉侵权人,以下简称康胜公司)、原审原告广东棋胜家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20 -
索赔1.09亿元!汉王诉熵基专利侵权,后者刚IPO过会
12月23日,汉王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就人脸识别相关发明专利被侵权案件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包括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 汉王科技表示,公司在人脸识别领域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的产品在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公司于2008年6月25日申请了名称为“一种斜坡式图像获取装置及人脸识别系统”(专利号ZL
发布时间:2021.12.23 -
北京人艺诉上海聚力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二审判决
身份的权利”将会对演出行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二)一审判决赔偿数额过低。 1.被诉侵权视频对于北京人艺演出及DVD录像光盘具有替代作用。被诉侵权视频造成北京人艺票房收益流失。被诉侵权视频播放量达到195 769次,造成涉案话剧《窝头会馆》DVD光盘销量损失接近一千万元。 2.一审判决遗漏了上海聚力公司在被诉侵权视频播放页面设置10个广告位并收取广告费的事实。上海聚力公司仅基于被诉侵权视频的广告收入
发布时间:2022.01.25 -
“鲍师傅”案典型案例点评
“鲍师傅”注册商标经过大量的宣传和使用,已经在糕点商品上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易尚公司自身使用并授权加盟店在糕点等商品上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行为具有攀附鲍才胜公司涉案商标良好商誉的意图,且已经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构成了对鲍才胜公司商标的侵害,应该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正确,予以维持。 此外,法院还认为易尚公司擅自使用“黄底红字”店铺门头装潢的行为和发
发布时间:2021.09.10 -
“石坑烧鸡”侵权“石坑烧鸡场”?法院这样判决
近日,白云法院审结一起知识产权类案件。以“石坑烧鸡”字样命名的餐饮店遇上拥有“石坑烧鸡场”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公司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请看案例。 基本案情 1999年,陈某权在白云区某村开设餐饮店“石坑烧鸡场”...
发布时间:2021.12.03 -
涉“数字合成图片作品”著作权权属、侵权系列纠纷案
涉“数字合成图片作品”著作权权属、侵权系列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9)粤0303民初33113-33128号 二审案号:(2020)粤03民终10642-10657号 裁判要旨 判断合成图片是否形成新的作品及其作品类型时,应分析涉案图片的具体内容、创作过程、合成方式、表现形式等,结合《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的概念和类型的规定进行审查判断。图片的合成方式和创作过程应体现一定程度的智力创作性。如果图片
发布时间:2022.03.04 -
儿童滑板车卡通图案侵权《小猪佩奇》,玩具公司被判侵权
知名度和美誉度。经调查,源美信公司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中大量销售、许诺销售带有《小猪佩奇》中猪妈妈形象的儿童滑板车产品,销量巨大。源美信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娱乐壹公司、艾斯利贝克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源美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3,0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娱乐壹公司、艾斯利贝克公司系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源美信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