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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才”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 法定代表人:秦曙光,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尹建平,广东翔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天才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361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6月1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查明 北京
发布时间:2020.09.23 -
“福瑞”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最高院再审案裁定书
再审申请人中山市福瑞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国知局、一审第三人怀远县新城区福瑞不锈钢水塔厂 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再审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846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山市福瑞卫浴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村泰兴社(中山市西区沙朗建业二路)。 法定代表人:张海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
发布时间:2020.10.10 -
又一起“乔丹”商标案,这回法院怎么判的?
相信关注美国NBA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的读者们一定知道,近年来,在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公司)之间已经发生了多起围绕“乔丹”系列商标的纠纷案。近日,又一份“乔丹QIAODAN”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被公开。该案原告是乔丹体育公司,第三人为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下称耐克公司)。 据了解,2015年8月3日,乔丹体育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7573125号“乔丹
发布时间:2020.12.04 -
“壁丽宝”商标纠纷终见分晓
,主要从事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节能保温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该公司的股东张某曾在泰丽雅公司与海易公司任职。 2015年4月7日,异格公司的第13432033号“BLB璧丽宝”商标被核准注册,顶易公司与其之间的商标纠纷也由此展开。顶易公司与泰丽雅公司、海易公司一同针对第13432033号“BLB璧丽宝”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原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原商评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
商标经典案例:福临公司与国知局、丰田公司商标无效行政纠纷案
知识产权,先后拥有50多项轮胎外观设计专利,并在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商标。但是,有一部分商标并非以福临公司的名义注册,而是以股东陈某芹的名义申请注册,其中就包括于2006年5月19日申请注册、商标局于2009年5月7日予以公告授权的第5359387号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指定使用于“车辆轮胎”等商品上。 祸不单行——福临公司同时遭遇商标转让纠纷及商标无效纠纷 2010年11月,刘某金与陈某芹签订
发布时间:2020.11.03 -
“INSOMNIA ENERGY”诉“MONSTER ENERGY”欧盟商标无效案
、中间绿色轮廓和下方绿色“ENERGY”一词组成。它注册于尼斯分类第32类商品,包括调味碳酸饮料、水、果汁、能量饮料、非医用能量饮料、含咖啡因能量饮料、非碳酸软饮料和非酒精果汁软饮料等。 2020年,美国公司Monster Energy Co.以其在第32类“非酒精饮料”等商品上注册的第011154739在先欧盟图形商标为由请求EUIPO宣告诉争商标无效。比对商标的特点是其激进的排版,其中包括可
发布时间:2024.11.06 -
赵一鸣胜诉,恶意攀附商标无效 二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8.11 -
广州某公司vs美的集团商标权无效宣告纠纷 二审判决书
裁判摘要 本案系广州某公司针对诉争商标“华凌HUALING”(第11类燃气炉等商品)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诉争商标由中山市某家居日用制品公司于2015年申请注册,初审公告后美的集团以其为“华凌”品牌权利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决定不予核准注册;后在不予注册复审期间,美的集团合法受让该商标并于2022年获准注册。 广州某公司以原申请人“一贯抄袭知名商标”为由,请求国知局宣告诉争商标无效。国知局
发布时间:2025.09.08 -
恒基伟业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英特尔公司“奔扬”商标争议案胜诉
英特尔公司于1993年6月7日申请“奔腾”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脑硬件、微信息处理机”等商品上,于1998年3月10日申请“赛扬”商标,获准注册后经续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3日,核定使用在第9类“计算机硬件、微处理器、微机”等商品上。恒基伟业公司于2001年4月17日向商标局申请“奔扬”商标,2002年4月28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
发布时间:2010.01.05 -
“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商标无效宣告确权案件中的适用
。① 例如,在现行商标法体系下该原则仅适用于商标无效宣告确权类型的案件。即,对于曾经对系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不得再次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无效宣告。对评审申请人而言,有必要对上述条款规范进行深入思考,避免在具体商标无效宣告评审案件中盲目投入时间和精力却劳而无功。 系属效力这一概念源自于司法诉讼程序,其意指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或正在诉讼中的案件,再次重新起诉。但是,对于当事人撤回诉讼后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2016.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