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使用
-
销售相同商标的进口商品不属于商标使用
(作者:朱秋晨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商标使用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主、商业的使用意图;二是公开、真实的使用行为;三是识别来源的使用目的。本案中,S公司销售了与自己商标相同的进口商品,但没有将该商标作为自己商标使用的意图,没有建立商品与自己商标权的对应关系,因此不属于商标使用。 【案情介绍】 2011年12月,上海S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下称S公司)经国
发布时间:2016.11.15 -
腾讯诉商评委"微信"商标被撤判决书
的焦点是诉争商标是否在2012年6月26日至2015年6月25日期间(简称指定期间)在其核定使用的第41类“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社(非下载)”等服务(简称复审服务)上进行了实际使用。游联公司提交的在案证据足以证明诉争商标在指定期间在复审服务上进行了真实有效的商业使用。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诉争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予以维持。 腾讯公司不服被诉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称: 诉争商标没有
发布时间:2017.12.28 -
夏普已放弃针对海信在北美销售电视机的诉讼
日媒报道,夏普已放弃通过法律手段阻止海信在北美销售夏普系列品牌的电视机。有业界人士认为,夏普此举可能有助于双方协商,使夏普重返北美市场。 据了解,2015 年海信出资 2,370 万美元收购夏普位于墨西哥工厂全部股权及资产,并获得夏普电视美洲地区品牌使用权(巴西除外)。夏普授权海信于 2016 年 1 月起 5 年期间,在北美市场销售液晶电视产品可使用 SHARP 品牌。 2016 年 4 月
发布时间:2018.02.24 -
“KEDNA及鳄鱼图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建泰橡胶(深圳)有限公司等诉江苏本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苏02民初448号 裁判要旨 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的明确授权,可以与商标注册人一同提起诉讼。将侵权产品作为零部件用于制造生产另一产品并销售的,比照侵权产品的销售者承担责任。销售者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30 -
商标法上指示性使用的实践与问题
商标使用是商标法上的核心概念之一,指示性使用更是因为在我国商标法上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而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各种不同的观点。除指示性使用与作为法定正当使用的描述性使用关系的争议外,指示性使用与平行进口的关系、与销售商销售正品行为的认定等方面的观点也是“异彩纷呈”,判决中的论证多是自说自话,难以客观地论断是非,在理论上也未见有学术通说出现。有鉴于此,本专题基于目前已有的司法实践,对指示性使用案例进行
发布时间:2019.03.14 -
商标“撤三”案件对发票的质证
商标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是将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和服务有联系的交易文书、文件资料(如发票)上。在商标“撤三”案件中,注册人经常会提供发票复印件及公证件,而商标局或商标评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还存在证据认定过于机械、缺乏优势证据意识的问题[1],过于依赖发票证据。鉴于上述情况,需要“撤三”申请人仔细查验证据、提出质疑,以排除虚假、不可靠的证据。 本文以案为例,梳理发票证据的常见疑点,总结质证发票
发布时间:2020.03.02 -
非商业性使用注册商标是否会构成侵权?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想请教一下:如果我把LV,迪奥的官方图片放在自己的私人网站上提高网站点击率,但是不出售商品从中牟利,请问这是侵权吗?会不会??睿糠浅P恍?! 北京商标律师回复: 您好! 一般来说,非商业性使用注册商标,不会构成侵权。但是如果图片属于他人的版权作品,则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6.02.17 -
无效程序中“使用公开”的应用探讨
一、引言 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和无效评估工作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旦发现侵权风险,往往会考虑涉案专利的稳定性,进而考虑涉案专利是否可以被无效,对于新创性的评价,首先考虑是否为现有技术,而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包括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三种。其中,对于“使用公开”概念,在现实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应用难度?;诖?,笔者通过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实战专利无效案例,针对“使用公开”方式
发布时间:2020.11.06 -
最高法再审改判侵权!合法的在先使用行为才能够对抗在后的合法权利
裁判要旨 在先使用抗辩是对商标注册?;ぶ贫鹊睦夤娑?,其立法目的在于?;に嗽谙鹊恼崩?。商标法为未注册商标提供?;さ那疤幔谟谠谙?em>使用人基于其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产生了需要商标法保护的利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标识本身如果存在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不仅不能获得注册,还将被禁止使用。因此,只有合法的在先使用行为才能够对抗在后的合法权利。 本案中,泰秀公司于涉案商标申请日前就开始生产“舒碱
发布时间:2023.03.30 -
将他人商业标识作为搜索关键词,描述性使用不侵权
如果名称、标识本身具有表述商品特点的含义,在付费搜索广告中为客观描述、说明商品特点而使用该名称、标识作为关键词或搜索结果链接标题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混淆行为。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就浙江山屿海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海南陵水银牛岭滨海旅业有限公司、三亚品房阁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浙江山屿海旅游
发布时间:2022.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