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无效
-
评析“一种建立废钢等级划分神经网络模型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人工智能专利的创造性判断规则仍不够明晰和具体,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完善。本文通过一件具体案例,以案说法,诠释如何根据人工智能的技术特点,对人工智能专利的创造性进行判断。 案情简述 涉案专利名称为“一种建立废钢等级划分神经网络模型方法”(专利号:ZL201910958076.8),涉及人工智能技术在钢铁行业的应用,专利权人为北京同创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衡阳镭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审理
发布时间:2023.07.18 -
Netlist五项专利均被三星无效,痛失3.03亿美元赔偿
4月2日,信息技术巨头韩国三星电子在一起与美国半导体中小企业Netlist的专利纠纷中取得了胜利。 美国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在两起由三星提起的专利无效诉讼案件中做出了有利于三星电子的裁决,PTAB无效了Netlist的8787060和9318160号美国专利。 至此,Netlist起诉三星侵权,并据此获赔3.03亿美元的五项内存半导体??樽ɡ蝗?em>无效。 三星电子与Netlist的
发布时间:2024.04.15 -
SEB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民安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胡启德,总经理。 第三人:中山市金朗宝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横东村永兴工业区(正信灯饰公司侧)。 法定代表人:欧贤超,总经理。 原告SEB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的第31512号无效
发布时间:2019.12.27 -
SEB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重审)
金朗宝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于2017年10月23日作出(2017)京73行初5126号行政判决。SEB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金朗宝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8年11月30日作出(2018)京行终276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遂于2019年7月31日作出
发布时间:2020.12.27 -
美国最高法院驳回了Eolas对亚马逊和谷歌的专利诉讼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一,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听取一家专利控股公司对一项早期互联网专利无效裁决的上诉,亚马逊、谷歌和沃尔玛被控侵犯该专利。 高等法院维持了下级法院的裁决,即Eolas技术公司改进网页浏览的发明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资格,因为它涵盖了抽象的概念。 沃尔玛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对这一决定感到满意。Eolas、亚马逊和谷歌的发言人和律师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 Eolas要求最高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08 -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溯及力与信赖利益?;?/h4>
摘 要 专利权授权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所具有的公定力决定了权利人因合理信赖专利授权而实施的许可、转让、维权等行为应受到?;?。权利人因此获得的利益不应因专利权宣告无效而返还。因此,专利权无效宣告决定的溯及力应区分对专利权效力还是对专利相关法律行为的溯及力。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专利权宣告无效的,专利权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出于?;ば爬道娴男枰?,如果专利权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专利存在无效
发布时间:2024.10.16 -
复审无效程序中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案件审查的考量因素
摘要 随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开通了互联网证据平台,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保全和提交互联网证据,随之产生了如何考量当事人在互联网证据平台进行证据保全行为及提交证据的行为属性。此外,由于不熟悉互联网证据平台,因而审查员尚不了解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复审无效案件的审查方式。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证据平台的法律本质、技术特点,以及引入复审无效审查程序中所带来的优势,并介绍对涉及互联网证据平台的复审无效案件的审查方式
发布时间:2025.02.18 -
专利无效程序中专利权转让时的听证
弁言小序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以下简称“无效程序”)是由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双方参与的行政确权程序。该程序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自然人的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并、分立、注销或者组织形式改变,权利的转让、赠与、拍卖,纠纷导致的权属变更等原因发生请求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其中专利权的转让是最常见的当事人变更缘由。无效程序中当事人发生变更时,是否给予变更后的当事人重新听证的机会,常常是审查实践的困惑所在
发布时间:2025.04.11 -
确权程序中权利要求的理解与认定
【案情介绍】 本案涉及名称为“用于操纵用户界面元件的装置、方法和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专利号:ZL201280055598.3)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纽曼无限公司,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859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该案系计算机领域以非本领域通用技术术语表征功能的典型案件,主要涉及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理解。 【审查思路】 根据
发布时间:2025.06.25 -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确权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1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无效宣告请求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马吉路88号C区6号楼全幢。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一审第三人(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
发布时间: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