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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证据是否能够被合理采纳之一
(见附件2)可以看到,文件中的标注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可见该文件的标注日期和公开日期相差了近一年的时间。这说明了对比文件1的HPLC的实验日期并不可能是其真实的公开日期。 综上所述,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1,没有证据表明其公开日期在本案的申请日之前,不能将其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本案的创造性。
发布时间:2019.08.09 -
如何判断机械领域中参数表征的产品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在机械领域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常?;嵊龅?em>专利申请文件的权利要求中包含产品参数特征的限定,尤其常见的是,申请人发现对比文件的产品与本申请的结构相近,就会在权利要求中加入结构参数的限定并强调该参数使得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取得突出的技术效果。那么此时审查员应当如何审定产品参数特征的加入是否使得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具备了创造性呢?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本发明的技术主题是一种
发布时间:2019.09.10 -
知产法院在一起专利行政案件中探讨“反向教导”的审查根据及其与创造性判断的关系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梳理探讨了“反向教导”的内涵及审查依据、“反向教导”与“技术偏见”的关系、“反向教导”与创造性判断的关系等问题。 案情简介 第三人针对原告拥有的发明专利(简称本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宣告本专利全部无效。 原告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核心主张之一即是现有技术
发布时间:2020.12.18 -
评析“一种建立废钢等级划分神经网络模型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人工智能专利的创造性判断 人工智能技术领域是我国一直高度重视的新领域新业态中的重点领域,相关专利申请的数量也是与日俱增,相应地,对其进行切合技术发展和符合我国国情的专利保护是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人工智能专利涉及计算机程序和算法,其自然要遵循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相关规定,虽然《专利审查指南(2010)》中规定了涉及计算机程序及包含算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相关审查规则,但针对
发布时间:2023.07.18 -
创造性判断中关于技术偏见的考量
1、弁言小序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关于创造性的相关规定,如果发明创造克服了技术偏见,采用了人们由于技术偏见而舍弃的技术手段,从而解决了技术问题,则该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在专利授权和确权的审查实践中,时常遇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主张其技术方案中采用某一技术手段属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技术偏见因而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的情况,在此情形下,如何界定技术偏见以及如何认定发明创造的技术手段是否属于克服了技术偏见成为
发布时间:2024.01.02 -
关于现有技术是否存在相反技术教导的思考
【弁言小序】 在专利授权、确权程序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经常主张现有技术给出了相反技术教导从而认为专利具备创造性,而我国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并没有对相反技术教导作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判断标准,因此,在实践中对是否存在相反技术教导常常产生争议。那么,在创造性评价中如何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了相反技术教导?本文拟从一件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出发,分析探讨这一问题
发布时间:2024.03.05 -
技术秘密的秘密性不同于专利新颖性、创造性判断标准
技术秘密的5个密点均不具备秘密性,判决驳回春某公司的诉请。春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主张其所受的实际损失及赛某公司侵权获利均难以确定,请求适用法定赔偿确定赔偿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评判特定技术信息是否具备技术秘密的秘密性标准与评判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标准不同,即便该专利技术方案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相对于现有技术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也不必然意味着该技术方案所体现的技术信息在被诉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5.01.15 -
应用相同物理学原理的技术方案的创造性判断应特别注意具体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的差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该案判决认为,在涉及物理学原理发明的专利授权案件中,确定技术方案的创造性时应当正确对待物理学原理与该原理的技术应用之间的联系与区别,避免无视具体技术手段和技术效果的差异而简单以物理学原理一致为由否定技术方案的创造性。 该案涉及专利申请人为郭某某和姜某、名称为“一种获取转子的不平衡量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案涉
发布时间:2024.03.20 -
“计算装置中的活动的卡隐喻”发明专利确权案
提升用户体验度为核心研发目标的GUI(图形用户界面)人机交互技术领域,由于基础技术手段较为成熟,其创造性往往体现在由应用场景、操控对象、操作手段组合形成的整体对交互体验的影响。如果人机交互技术方案中的若干技术特征相互依存并具有协同作用,能够依赖整体实现某一功能并产生了相应的技术效果,则在创造性评价中应当考虑该协同作用。本案虽然对比文件和公知常识公开了拖拽移动对象的视觉显示方式,但并未公开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24.07.30 -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理解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
作者:刘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权利要求是划分专利权权利边界的标尺,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的审理中,对于权利要求中某些技术特征的理解,经常成为争议的焦点。 在请求人赵*威就专利权人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的第200510105502.1号发明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对权利要求进行理解并在此基础上对创造性进行判断。本文结合该无效宣告请求案,重点讨论创造性
发布时间: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