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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返璞归真"正当时
修订后的《驰名商标认定和?;す娑ā?月施行,突出强调“个案认定、被动?;ぁ痹?,褪下光环的驰名商标正在“返璞归真”。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签署公布了修订后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下称《规定》),对驰名商标案件处理、当事人和工商部门工作职责予以明确规定?!豆娑ā烦浞痔逑中滦薷牡?em>商标法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方面的立法精神和要求,并将于今年8月正式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人士指出
发布时间:2014.07.16 -
如何确认商标共存协议的地位
商标共存协议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许多商家基于经营的需求和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会同意另外一个商家注册与自己商标近似的商标,这也就是所谓的商标共存协议。但是我国商标法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现今的法律框架下可以确定的是商标共存协议不能突破根据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下称第二次修正的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
发布时间:2014.06.13 -
论驰名商标认定的公众范围标准
摘要:注册豁免和跨类?;な浅勖?em>商标?;さ牧街侄颍喙毓诤推胀ü谠蚴浅勖?em>商标认定的两种公众范围标准。由于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受到的?;こ潭炔煌?,对驰名商标本身也提出了不同要求,因此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的认定应采用不同的公众范围标准:对于注册豁免采用相关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对于跨类保护,采用普通公众的公众范围标准认定驰名商标,而不管其注册与否。 关键词: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5.01.15 -
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新探
摘要:驰名商标是为了解决权利人遇到或可能遇到难以解决的损害但依据商标法的一般原理难以行使有效?;な北匦虢⒌姆筛拍?。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和行政认定均为合法有效方式,均是动态的事实认定,非荣誉称号。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是当事人明确提出的事实请求并依事实请求所进行的司法证明。从司法审查权的角度讲,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时可以不采纳或摒弃行政认定结果。我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理论体系是由“容易导致混淆”及“误导
发布时间:2015.03.03 -
刍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适用顺序
(作者:熊文聪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 作为?;こ勖?em>商标的主要规则之一,现行《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1]“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在实践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有研究者结合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さ拿袷戮婪装讣τ?/p>
发布时间:2017.02.14 -
谈谈与驰名商标相关的认识误区
驰名商标保护问题一直为商标权利人、相关公众以及商标学术理论界、实务界关注。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认定并?;こ勖?em>商标以来,商标法已经先后修改了3次,驰名商标认定和?;は喙夭棵殴嬲乱蚕嘤χ贫ㄐ薷牧?次,社会公众对驰名商标?;ぶ贫鹊娜鲜兑菜嬷艘桓鲋鸩缴钊氲墓?。随着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实践的发展,驰名商标是对相关公众熟知商标的?;ぶ贫鹊睦砟钜阎鸾ケ簧缁崛现?。但在实践层面,部分商标
发布时间:2017.07.10 -
取消著名商标认定是政府职能“归位”
今年6月,工商总局明确要求,规范驰名商标、暂停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对于这项决定,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指出: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发挥企业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使市场和消费者成为品牌价值的最终裁判者,改革政府评选认定的传统方式。 对于工商总局目前正大力推进的商标品牌战略中的这一重要举措,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多位专家均表示支持和肯定。专家指出,取消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是正本清源
发布时间:2017.08.30 -
商标遭抢注 进口家具属侵权
从美国进口一批品牌家具到深圳,在办理合法进口手续后才发现相关家具商标已被东莞一家公司在国内抢注。东莞公司为此向负责进口该批家具的深圳公司索赔10万元。4月22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外通报称,深圳公司的进口来源合法,只需停止侵权并且销毁库存产品,无需进行赔偿。 进口商被诉商标侵权 2010年10月,东莞市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某注册商标,并于2011年11月14日获得该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4.04.23 -
企业名称部分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的侵权认定
案号:(2014)一中民五初字第0069号 【裁判要旨】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部分使用他人驰名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近似,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且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对双方的商品服务产生混淆的,构成对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侵害。 【案情介绍】 原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于2007年6月21日在国家商标局依法取得“中海油图文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商品(第4类)包括工业用油、重油、润滑油等
发布时间:2016.01.20 -
如何界定驰名商标服务合同的效力
【案号】 (2014)沪二中民五(知)终字第40号 【裁判要旨】 关于驰名商标服务合同的效力,虽然该类合同与驰名商标制度的整体宗旨和精神不符,但由于法律并不禁止驰名商标的认定,只要当事人就驰名商标认定达成合意,该类合同应为有效合同。但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 【案情介绍】 2008年4月,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商标战略管理咨询合作协议书》(下称《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