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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营销信息。批量营销信息充斥微信平台,加重了微信的运营负担,妨碍了微信作为网络个人社交应用产品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其他微信用户的使用体验,影响用户对微信的使用评价。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
发布时间:2024.12.30 -
网络不正当竞争中用户意愿的法律定位研究
摘 要 “消费者利益”?;に浔皇游?em>不正当竞争法向现代竞争法迈进的标志之一,其在反法体系中“反射式?;ぁ钡谋局什⑽锤谋洹;诙运痉ㄊ导墓鄄?,根据用户意愿的差异可将相关案件细分为“用户欺骗”“用户干扰”“用户无涉”及“用户偏好”四大类型。实证分析表明,尽管用户意愿与原告经营者利益可能一致或背离,法院裁判结果却鲜受影响?;诜ㄔ翰昧抗讨蟹ㄒ嫒ê狻⒅澳芊止ひ约安僮骺尚行缘目悸?,消费者利益?;びψ?/p>
发布时间:2025.01.20 -
上海知产法院宣判:两起“小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的“小爱小爱”作为语音唤醒及操控指令。小米公司认为,L公司、H公司和苏某的行为共同侵害了小米公司涉案权利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认定相关商标为驰名商标,L公司、H公司在马桶商品上使用“小爱小爱”语音唤醒指令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L公司、H公司和苏某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0万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小米公司主张权利的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在第9类
发布时间:2025.05.15 -
上海知产法院宣判:“美津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使用在服装商品上,被诉侵权标识使用于眼镜商品上,两者功能用途、销售渠道、销售群体具有较大的关联性,应属于类似商品,故本案并无基于注册商标跨类?;さ男枰谐勖瘫耆隙ǖ谋匾?。S公司、D公司、W公司、B公司、殷某和冷某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上海美津浓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构成商标侵权。S公司使用“美津浓”作为企业字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由于本案无法从被诉侵权产品的
发布时间:2025.05.15 -
网店提供游戏“代充”服务,诉赔50万,法院判了!
取广告收入,广告收入构成了公司运营案涉两款游戏的重要收入来源。 结果,长沙某公司在拼多多开设店铺,并在店铺中提供“代充”服务——花钱就能帮你改游戏里的金币数量、道具数量,跳过广告直接白嫖资源。 因此,深圳某公司直接将长沙某公司及其唯一股东张某某一起诉至法院,并向法院请求: 一、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包含原告的维权损失:律师费、取证费
发布时间:2025.05.09 -
域外抢注近似商标并恶意投诉致商品下架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0万!
力的根本因素,维系销售渠道、拓展出口利益是销售量的基本保障,构成新某某公司的核心竞争利益。蒋某、香港某某公司已因在先商业合作关系知悉合作相对方未注册商标的样式后,先行申请并成功注册的商标权人虽然可禁止他人在特定法域范围内禁止他人使用,但若其行权目的为窃夺合作相对方商誉并辅助后续行动时,因其主观上违反商业道德,故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香港某某公司持有有效欧盟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不影响法院对其是否构成
发布时间:2025.05.13 -
“寄生式”复制经营模式,损害他人利益。法院判赔!
”公众号绑定使用。 最后,利用用户对蓝某科技公司原经销商身份的信任,通过谎称黑客入侵等方式,在保留蓝某科技公司净水器主机外壳的情况下,擅自更换主机内部主板及芯片,并哄骗用户向“天沁净水生活”小程序支付净水服务费。蓝某科技公司认为,以上违反保密义务、拆机换板、创设易使人混淆的小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天某科技公司、蓝某贸易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蓝某
发布时间:2025.05.22 -
佛山中院二审改判 “SIMMONS” 床垫品牌侵权案:撤销一审200万判赔,支持原告515万元赔偿请求
案情简介 近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涉及知名床垫品牌“SIMMONS” 的商标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法院认定被告席梦思(深圳)寝具有限公司、席梦思寝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佛山市梵亨家具有限公司及股东吴某某、曹某某、李某某、潘某某等,通过商标侵权、字号模仿及虚假宣传这一系统性仿冒模式,恶意攀附百年品牌"SIMMONS"。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 200 万元判赔,全额支持原告上海席梦思床
发布时间:2025.05.28 -
账号被离职员工“偷梁换柱”引流?法院判了!
“移花接木”的操作截流了本应属于他们的客户资源,属于典型的“摘桃子”行为,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童某、秦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 一、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案涉账号系原告合法享有的企业账号,其核心功能是为原告淘宝店铺及微信小程序引流。被告童某作为原告前员工,在离职后持续控制该账号,并通过人工操作将视频页面附加的原告二维码变更为其个人经营的淘宝店铺及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导致用户扫描后跳转至被告平台。该行
发布时间:2025.05.30 -
网红餐厅遭遇 “撞脸”烦恼:装潢相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当下,在异常激烈的餐饮竞争中,不少网红餐厅凭借独具匠心的装潢设计吸引了大量消费者,独特的装潢风格在带来客流的同时,也带来了被模仿抄袭的烦恼。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模仿他人餐厅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树餐厅系一个连锁餐饮品牌, 2020年起即使用统一设计风格的装潢经营,已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国内主要省市开设20余家门店。 该品牌餐厅的装潢
发布时间:2025.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