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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亮点问题评析
随着信息通讯的快速发展,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传送、扩散他人商业秘密变得越来越容易,对企业商业秘密造成巨大威胁。为提升营商环境,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修改,修改内容均与商业秘密有关,包括扩大商业秘密的范围、细化侵害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进一步明晰原被告双方的举证责任,此外,还提高了赔偿额并增加恶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使
发布时间:2019.05.22 -
江苏盐城现真假“国美电器”之争
有限公司诉东台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加盟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东台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加盟店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国美”字样,赔偿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1987年在北京创立,是国内较大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北京国美电器
发布时间:2019.05.22 -
爱奇艺诉视频刷量公司虚构访问9.5亿条,判赔50万元
一公司刷数据,被爱奇艺告上法庭。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二审审结该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案的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以下简称飞益公司)、吕某(一审被告)、胡某(一审被告)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爱奇艺公司连带赔偿50万元。 记者从上海知产法院获悉,该案系全国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爱奇艺:有视频访问数量急剧升高 2017年,北京
发布时间:2019.07.26 -
“大德邦兴”一审被判侵权并更名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下称石景山区法院)对北京大德兴邦文化有限公司(下称大德兴邦公司)诉北京大德邦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德邦兴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大德邦兴公司的涉案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并变更企业名称。 原告大德兴邦公司诉称,其获准注册的“大德兴邦”商标经过多年宣传,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被告登记的企业名称为“北京大德邦兴教
发布时间:2019.09.24 -
浙江发出首份“反向行为保全”诉前禁令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下称余杭法院)发出该省首例针对“反向行为保全申请”的诉前行为保全裁定。与以往知识产权权利人作为申请人请求法院责令被侵权人停止实施侵权行为不同,该案的申请人徐某是一名被投诉侵权人,其以投诉人涉嫌恶意投诉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请求法院责令投诉人停止投诉。 申请人徐某是一名销售阿胶糕包装盒的淘宝卖家,而被申请人之一的田某,同样也在淘宝上开设网店,销售阿胶糕包装盒。另外
发布时间:2019.10.14 -
金驼公司与凯隆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谭勇。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博,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菁,律师。 再审申请人克拉玛依金驼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驼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克拉玛依市凯隆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隆公司)、谭勇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新民终53号民事判决,向我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8年9月10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5号
发布时间:2019.05.16 -
蓝牙耳机取名“腾讯”,两公司一审被判赔偿2000万元
最近市面上一款宣称“腾讯首款无线蓝牙耳机”的产品,被法院一审判决侵犯了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济南中院)就腾讯公司起诉深圳市小飞鱼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飞鱼公司)、深圳市风铃动漫有限公司(下称风铃公司)、济南历下上方有电子产品经营部(下称上方有经营部)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济南中院认定三被告生产、销售的“腾讯首款无线蓝牙耳机”的产品
发布时间:2019.09.11 -
短视频分割游戏直播蛋糕 侵权盗播不正当竞争频发
竞争才刚刚开始,新一轮竞争已经“短兵相接”。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竞争有利于市场繁荣,但也要注意避免由此可能引发的版权侵权问题。毕竟短视频平台天然不生产内容,与网络游戏领域的内容生产方容易摩擦不断。目前,游戏直播、游戏短视频领域的侵权盗播、不正当竞争已呈多发趋势,亟待理顺行业规则。 游戏直播风云再起,新生力量改变格局 中国游戏直播行业自2014年萌芽,2016年进入直播元年,目前
发布时间:2019.09.27 -
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成商品出售是否侵权?
华东政法大学 黄武双 市场上经常出现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为钥匙扣吊坠、项链吊坠、小背包等现象,这种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成商品并出售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的基本功能是用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由于并未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用作商标,而是制作成了商品,因而很难归入已经达成共识的两类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混淆和淡化。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制作
发布时间:2019.11.05 -
从竞争法视角看网络平台的数据权益归属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网络平台化发展的日趋深入,网络平台积累数据资源的日益丰富,似乎大大减少了垃圾广告和垃圾信息。刚在某平台随意浏览过消息,另一平台就能为你精准推送相关产品或服务,深处网络环境中的人们,深刻感受到了数据整合使用的力量。随之而来的,各类新兴的网络企业对平台数据资源的争夺也越发激烈,并引发了大量不正当竞争纠纷。 许多专家学者已经敏锐地关注到了大数据产业对网络竞争规则的影响,作为一名代理
发布时间: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