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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天娱”商标,中视天娱一审被判侵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原告上海天娱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天娱公司)与被告中视天娱国际传媒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中视天娱公司)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中视天娱公司侵犯了上海天娱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中视天娱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 上海天娱公司诉称,其于2004年8月13日提交了第
发布时间:2020.01.13 -
诋毁对手不成“砸了自己的脚” 同业竞争者要谨言慎行
商业竞争不可以没有底线,诋毁对手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于一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二审判决,对于“为何高管言论需要所服务公司来承?!?、“为何诋毁邮件和诋毁声明构成商业诋毁”、“商业诋毁的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和依据”等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论述。 该案判决书全文长达40页,不仅称得上互联网领域商业诋毁侵权纠纷的经典案例,也再次为创业者规范经营敲响了警钟。 发诋毁
发布时间:2019.06.25 -
商业诋毁与正当商业评论的界限及裁判规则
聚焦司法案例,解读商业诋毁的构成和裁判规则,明晰商业评论和商业诋毁的界限,为企业宣传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商业诋毁的构成及裁判规则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6]将商业诋毁界定为:经营者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进行贬低和诋毁,以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为自己谋取竞争优势地位
发布时间:2019.10.21 -
“群控软件”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提出的行为保全申请作出裁定,武汉骏网研发、销售的专门针对微信软件进行功能设置的侠客群控智能营销系统(下称涉案软件)不仅损害了微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等权利,还破坏了微信生态以及互联网的竞争秩序,构成对腾讯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武汉骏网需立即停止对涉案软件的宣传和销售。 裁定作出后,武汉骏网通过其官方网站等多个渠道向腾讯公司致歉。承认涉案软件严重破坏了微信基础的社交生态,并承诺全面停止软件的研发
发布时间:2019.12.12 -
因“BBC”商标遭擅用,法院判决“爱语吧”赔偿100万元
近日,海淀法院审结了原告英国广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与被告北京爱语吧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一审认定爱语吧公司擅自使用“BBC”标识的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判决爱语吧公司停止侵害英国广播公司“BBC”系列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 案情简介 原告:被告擅自使用BBC标识,构成侵权
发布时间:2020.01.08 -
全国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永康市。 上列三上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海阳,律师。 上列三上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林超颖,律师。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益公司)、吕云峰、胡雄敏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4民初189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9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月31
发布时间:2019.09.10 -
两家“胡庆余堂”,谁正宗?
销售的产品,带有“胡庆余堂”标识,涉嫌侵犯了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将三被告起诉至法院。 对此,上海胡庆余堂公司辩称,上海胡庆余堂公司合法使用公司名称,未侵犯杭州胡庆余堂公司的商标权,上海胡庆余堂亦是百年老字号,不存在搭便车的行为。显龙公司表示,上海胡庆余堂的商号在上海具有知名度且为百年字号,其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侵犯杭州胡庆余堂公司的权利。 随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下称滨江法院
发布时间:2019.09.10 -
外挂插件因涉嫌不正当竞争被诉前叫停,“欺骗”游戏定位系统
深圳腾讯公司独家运营。这款游戏利用手机即时定位系统和AR技术,让玩家通过变换现实地理位置来抓捕游戏中虚拟妖灵。 两名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谌某提供、推广的虚拟定位插件,通过改变手机操作环境,“欺骗”游戏中的定位系统,使游戏玩家无需实际位移,即可通过虚拟定位插件迅速变换地理位置抓取妖灵,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构成对申请人的不正当竞争。 同时,被申请人谌某在提供、推广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时,还将使用插件
发布时间:2019.09.10 -
比例原则在“老字号”同源使用者权利冲突中的适用及展开
商标侵权及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300万元,被告清清视界、汉涛公司亦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南京吴良材辩称:1、其系在先合法使用。其基于历史原因将“吴良材”文字登记为企业字号,“文革”后恢复使用该字号的时间早于原告取得注册商标的时间。2、其系正当使用。其从未在经营中突出使用“吴良材”三字,店招及装修均采用与原告白底红字相区分的蓝底白字,字体也不
发布时间:2019.10.24 -
链家、贝壳联合起诉好房通不正当竞争,索赔100万元
12月23日下午,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链家、贝壳联合起诉房产SaaS厂商成都好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好房通”)不正当竞争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第二审判区开庭,好房通CEO林雨到庭应诉。 链家、贝壳起诉书显示,链家、贝壳方面认为好房通通过“中介胜经”微信公众号持续发表和传播诋毁链家、贝壳声誉的文章,好房通发布这些文章意在赚取流量为广告位招商获利,同时利用公众对原告的不满,将链家
发布时间: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