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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数据不能想抓就抓,当心侵权!
如今,“红人”直播、用户“打赏”,疫情催生下的新型“直播经济”正走进大众视野、融入大众生活,由此产生的平台直播数据也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香饽饽”。近日,余杭法院宣判一起涉“抖音”平台直播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该案被业界称为首例涉直播数据权益不正当竞争案。 起诉擅自抓取数据 2017年,“抖音”上线了直播功能。平台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抖音”主播人数超千万,日活跃主播也有数十万。而“六界”系
发布时间:2022.01.14 -
上海知产法院对“龙角散”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审结上诉人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玺公司)与被上诉人株式会社龙角散、福建省晋江市真口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口味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道忠便利店(以下简称道忠便利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基本案情 株式会社龙角散于1928年成立于日本,是一家专注于咽喉的制药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咽喉药、咽喉糖
发布时间:2022.02.25 -
北京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出台竞争合规指引
,《规划》提出建立完善50项配套制度机制,实施113项改革措施,包括在涉企经营许可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反垄断执法等方面深化改革。 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规划》要求健全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为核心的市场运行维护机制,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改革,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ぁ?具体举措包括,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格落实国家反垄断法律法规规章及
发布时间:2021.09.09 -
腾讯公司诉微源码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腾讯公司诉微源码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粤03民初773号 二审案号:(2019)粤民终2093号 案情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微源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微源码公司)、商圈(深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商圈公司)、侯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合称腾讯公司) 腾讯公司开发“微信”软件并提供即时通信服务。微源码
发布时间:2021.12.30 -
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与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冀知民终293号 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 上诉人(一审被告):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 审理经过 上诉人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绫致公司)因与上诉人博野县乐儿雅服装店(乐儿雅服装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6知民初25号民事判决,均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9月
发布时间:2022.02.24 -
“古北水镇”商标之争
商标法依法?;ぷ⒉嵘瘫耆ɡ说暮戏ㄈㄒ?,但恶意注册商标并通过发送侵权警告函、向工商部门提起侵权投诉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恶意注册“古北水镇”商标并滥用商标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古北水镇,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古北口镇司马台村,背靠司马台长城,坐拥鸳鸯湖水库,是北京郊区罕见的江南特色小镇。古北水镇总面积9平方千米,集观光游览
发布时间:2022.09.19 -
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专条”的类型化分析
涉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主要特点,系因法律尚未对新兴商业模式或新技术发展给予充分关注,从而导致现行成文法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现实,并引发法律适用方面的困境。而针对目前专条规定的类型化区分不够全面,相关论证分析还欠科学等不足,仍有必要在现行“互联网专条”的基础上,坚持科学论证及谨慎界分。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即“互联网专条”)的规定,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发布时间:2022.04.07 -
“公众号助手”被起诉?
无需登录网页管理界面,直接用手机就能实现微信公众号的内容管理,还能随时随地查看回复粉丝消息,同粉丝实现互动……这些看起来比较实用的功能,可以通过第三方管理软件得以轻松实现。正因如此,此类软件受到了很多微信公众号运营者的追捧。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类软件却暗藏多种法律风险。 不久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因此类软件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该案中,法院不仅认定了被诉软件
发布时间:2022.03.28 -
“世界贸易中心”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世界贸易中心”商标侵权 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6)浙02民初781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652号 裁判要旨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商标申请时指定商品/服务类别的依据,其目的是为了便于商标检索、申请和行政管理。在商标民事侵权案件中判断服务是否类似,该表固然可以作为初步参考,但关键仍在于从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出发,结合权利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以及被诉侵权标识的具体
发布时间:2022.03.16 -
“天下一笼”“小笼鼻祖”虽不符广告法规定,但不构成虚假宣传
【判决要点】 1.关于南翔馒头店内名为“南翔小当家文化亲子活动”宣传册中有 “作为小笼鼻祖的百年南翔馒头店”字样所涉及的宣传,考虑到南翔馒头店的创办人吴某与南翔小笼的创制者日华轩的黄明贤的历史联系,虽“鼻祖”一词可能涉及绝对化的用语从而不符合相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被诉的相关宣传尚未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虚假宣传行为。 2.涉案相关南翔馒头店内张贴的宣传图文、宣传册等处所载“天下一笼
发布时间: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