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专利无效
-
北京新时基业绝热纤维喷涂技术有限公司与韩某某“矿物棉喷涂建筑物保温隔热系统构造”发明专利无效纠纷案
、名称为“矿物棉喷涂建筑物保温隔热系统构造”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韩春贵认为北京新时基业公司使用、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上述专利权,2014年4月17日,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北京新时基业绝热纤维喷涂技术有限公司全权委托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全权代理侵权答辩程序及针对上述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徐新明律师团队在侵权程序答辩期内紧急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在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后
发布时间:2017.12.07 -
最高院开庭审理“火花塞”发明专利侵权及无效纠纷
专利无效行政案件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是:包括涉案专利是否具备创造性、说明书公开是否充分、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等问题。由于火花塞属于常规通用产品,设计创新的空间并不很大,因此特殊陶业株式会社的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技术方案是否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是本案发明专利审查的难点和重点。 下午的专利民事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是:火炬公司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和先用权抗辩成否成立;若侵权成立,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是否恰当
发布时间:2023.04.26 -
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日本中部埃科特克株式会社 “有机废弃物的发酵干燥处理装置”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
提要:2018 年 3 月,来自日本的中部??铺乜酥晔交嵘缫郧趾ζ洹坝谢掀锏姆⒔透稍锎碜爸谩狈⒚?em>专利权为由,将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徐新明律师团队针对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成立,责令福航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
发布时间:2021.04.12 -
广州市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的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据此,专利权人在专利无效行政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受的,专利权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将相关事实如实报告审理专利侵权纠纷的人民法院;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报告,属于不诚信诉讼行为;因此致使人民法院错误依据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书作出判决,甚至导致判决被撤销的,一般可认定构成“故意作
发布时间:2025.07.10 -
IPO进程中的专利狙击及企业应对——以歌尔股份vs敏芯股份案为例
摘要:首次公开募股(IPO)企业在上市关键时间点被同行提起涉及专利侵权或专利无效诉讼的情况近几年频繁出现。于IPO企业而言,专利诉讼不仅成为影响其正常上市的重要因素,而且成为竞争对手打压IPO企业的重要手段。敏芯股份在IPO进程中遭遇的就是典型的涵盖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无效及后续诉讼、专利权权属纠纷多种情形的专利狙击。本文从该案入手,对案情加以分析,从做好技术储备向法律储备的转化工作、做好IPO
发布时间:2022.03.29 -
摩拜单车专利纠纷,尘起尘又落
技有限公司(下称摩拜公司)的产品摩拜单车涉嫌侵权,涉案专利名称为“互联网门禁临时用户授权装置和方法”(专利号:ZL201310630670.7)。随后,摩拜公司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等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12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343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下称无效决定),宣告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 专利纠纷因何而起 涉案专利
发布时间:2018.06.11 -
刘某阳、怡锋公司与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书
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简称埃利康公司)不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原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876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被诉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因国家部委调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行使由原专利复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并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刘夏阳、怡锋工业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19 -
刘某阳、怡锋公司与埃利康公司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600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埃利康亚洲股份公司(EleconAsiaSA)。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巩*,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刘某阳。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怡锋工业设备
发布时间:2024.03.19 -
深圳怡丰公司与湖南地生公司立体停车库发明专利第二轮无效行政纠纷案
提要: 深圳怡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丰公司)拥有一项专利号为200710124309.1、名称为“垂直移动类仓储式机械立体停车库”的发明专利(即本专利)。湖南地生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地生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17日、2015年5月21日先后两次针对本专利权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5不具备创造性。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第一次无效
发布时间:2022.06.16 -
“扫一扫”发明人徐蔚的专利困局
,国知局作出第49663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以该专利权利要求1-45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为由,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2020年8月,发码行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苹果公司,指控苹果手机预装“App Store”并提供扫码软件(如支付宝)侵犯851号专利,索赔1000万-1500万元。 2022年10月,发码行实业公司主动撤回了对苹果公司的起诉。 2020年11月,发码行起诉
发布时间:202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