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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在先使用抗辩条款适用要件解构
201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新增了《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关于在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不侵权的规定,新增该款规定既体现了商标法从制度层面消解注册制弊端的意图,又彰显了它对诚实守信经营者利益的维护。但是,对于这款的规定如何理解?司法实践应如何加以适用?学术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诸多分歧,本文试就该款适用的具体要件做一分析。 2013年8月
发布时间:2024.01.24 -
李维斯起诉一意大利品牌商标侵权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近日,知名牛仔裤品牌李维斯(Levi Strauss)起诉意大利奢侈时尚品牌布鲁奈罗·库奇内利(Brunello Cucinelli),指控后者侵犯了其矩形口袋标签商标。 李维斯在本周二晚上向旧金山联邦法院提交的一份诉状中,提供了14张Brunello Cucinelli服装的照片,照片上的标签“几乎完全相同”。李维斯在1938年就注册了这些商标。 李维斯表示
发布时间:2024.01.25 -
“欧派”商标侵权案
近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依法?;ち俗⒉?em>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公司”)创立于1994年7月,系“欧派”、“OPPEIN”注册商标权人,该商标获得诸多荣誉,广为社会知晓。 2022年,欧派公司发现位于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的一家店铺在其门店招牌中使用“欧派”字样。11月6日,欧派公司委托取证人员来到该店铺,进店后以普通消费者
发布时间:2024.02.02 -
药品名称的商标保护
药品包装上通??梢钥吹饺雒?,字体最大、最为突出和醒目的是药品通用名称。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称和商标,三个名称、三种标识,法律性质不同,作用亦不同。为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避免因为药品名称使用不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针对药品名称的使用和管理,《药品管理法》、《商标法》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1]分别对药品上使用的多种名称和标识予以区分
发布时间:2021.06.02 -
“阿里之门”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案情介绍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杭州阿里巴巴广告有限公司(简称阿里巴巴公司)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东莞阿里之门便利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阿里之门公司)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7502555号“阿里之门ALIDOOR及图”商标(简称“涉案商标”)由阿里之门公司申请注册。在法定期限内,阿里巴巴公司针对涉案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发布时间:2021.07.09 -
蜜雪冰城主题曲爆红背后的商标布局
“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蜜雪冰城主题曲火爆全网,作品播放量超20亿,这不是偶尔引起,早在去年蜜雪冰城就提前做好相应的商标布局。 1、提前做好商标布局,对品牌建设尤为重要。 提前注册相应的商标,可以把主动权握在自己的手上。在进行商业运作时,可使用商标字样宣传,拒绝山寨“蹭热度”,同时也能在商标获益中分一杯羹。 2、提前进行商标布局,避免侵权带来的损失。 随着产品或服务问世,热点不断提升
发布时间:2021.07.09 -
千年“华清池”,不可随意用
位于陕西西安的“华清池”因其悠久的历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华清池是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汤泉,被誉为“天下第一温泉”,又有唐玄宗与杨贵妃流传久远的历史故事的渲染,享誉中外。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华清宫公司)是知名旅游景点华清池文物遗址的管理及经营主体,并注册了“华清池”“华清宫”等华清系列商标。其他企业如果擅自使用,可能招致法律风险。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陕西高院)就
发布时间:2021.02.26 -
商标侵权判断新标准——简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为统一商标执法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6月17日发布实施《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共38个条文,主要内容包括商标使用主客观判断标准、未经许可使用的具体情形判定、相同或类似商品或/和服务的判断标准、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判断标准、混淆可能性判断、销售侵害商标权商品的认定、合法来源抗辩的采信规则、电商平台等帮助侵权的认定、域名和网站摹仿他人注册商标法律适用、先用权抗辩的认定、从重处罚情节认定、中止查处
发布时间:2020.06.30 -
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生产商的认定
在部分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引发的侵害商标权案件中,权利人往往要求侵权方承担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生产工具并主张数额较高的经济损失,实质是要求侵权者同时承担销售商和生产商的责任。而侵权方往往抗辩其仅有销售行为,并非假冒商品的生产者。同时,在一些多被告案件中,部分被诉侵权方提出,己方的企业名称及信息系被他人擅自使用在侵权产品上,其并未生产过涉案产品。故审判实践中,认定侵权者是否系
发布时间:2021.03.19 -
法官说商标 |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中“地名具有其他含义” 的理解与判定
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弊匪堇纯矗每罟娑ㄗ?993年纳入商标法[1]以来便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诸多争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到底包括哪些具体形式,进一步地,是“仅由”还是“包含”?“不得作为商标”意指“禁注”还是“禁用”?“其他含义
发布时间:2021.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