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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与MakeMyTrip商标上诉案
日前,在线旅行社MakeMyTrip (MMT)声称,其商标“MakeMyTrip”和“MMT”在谷歌广告中被用作关键字,以显示其竞争对手Booking.com的广告和链接。上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裁定,根据1999年《商标法》,仅仅在在线广告平台Google Ads上使用商标并不构成侵权。 该命令引发了一场关于数字领域商标侵权的新辩论,围绕着它是否会在用户中造成混淆。法院认为
发布时间:2023.12.21 -
商标本质基础观念的重构
内容提要 商标恶意注册等问题一直无法根治,与认知商标本质的基础观念存在偏差不无关联。以标记为基础观念的认知范式,偏离了商标诞生的逻辑理路,容易造成商标制度运行偏位。因此,需要重构认知商标本质的基础观念。以市场为基础观念理解商标本质,与商标的内生逻辑更为契洽,也更有利于在制度运行中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商标的经济潜力。从商标的起源看,它由标记在市场关系中质变而来。现代商标法之所以成为一个独立的范畴,源于
发布时间:2023.10.26 -
京津冀商标有效注册量占全国11.13%
在《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在今年上半年签署之后,三地知识产权部门频繁进行工作交流,围绕专利预审、快速维权、地理标志?;ぁ⒅恫ㄖ恃旱羌堑裙ぷ鹘薪涣?,并重点针对专利预审额度管理、完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知识产权?;ぶ行募ㄐЭ己说饶谌菡箍钊胩教?。近日,三地又相继举办商标工作交流会和《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专题培训等活动,以更好地服务京津冀三地创新主体,助力京津冀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17 -
商标撤三案件中认定破产清算构成正当理由的考量因素
我国的商标制度是核准注册制,商标的使用是商标本质的要求[1]。商标注册人在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后,是否对商标进行了《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能否使商标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有赖于商标使用的管理。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被撤销(下称商标撤三)制度就是商标使用管理制度之一。 长期不使用的商标无法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目的,无法承载商标权人的商誉,失去了商标原本的作用和功能,还会不当地占用公共资源
发布时间:2023.11.30 -
涉工业品案件中类似商品及驰名商标的认定
本案中,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油封与被诉侵权商品润滑油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被归入不同商品类别,其中油封又是普通公众了解较少的工业品,两者在类似商品、驰名商标的认定方面存在较大争议。在涉工业品案件中认定类似商品及驰名商标时,应充分考虑工业品有别于消费品的特征,根据所涉工业品的专业领域特征,准确界定“相关公众”及其“一般认识”,并根据工业品营销的特殊性,合理确定驰名商标中各考量因素的权重
发布时间:2023.12.20 -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与天津、邯郸两化妆品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再审民事判决书
益其尔(以下简称纳益其尔)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邯郸市复兴区华洋化妆品专营店(以下简称华 洋专营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21)冀知民终1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6314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提审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众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张*,被申请人
发布时间:2023.08.24 -
我国商标撤三案件的实务特点与事中事前应对建议
在我国现行商标法律制度中,“实际使用”并非商标申请或获准注册的前提条件,即不要求在提交注册申请或核准注册之时已对该商标进行了实际使用。但“不使用”对“注册”仍有消极影响?!?em>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即在他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会被撤销注册。 该程序在实践中简称“撤三”。对
发布时间:2023.08.23 -
X广告公司起诉社交媒体X(原推特)商标侵权
推特改名 X 后,引发其他品牌诉讼似乎是一个必然事件。近日,一家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广告公司X Social Media LLC(以下简称XSM)宣布起诉X Corp.,指控X Corp. 因“不公平竞争、商标和服务商标侵权”等违反了佛罗里达州法律。 XSM在诉状中写道,自2016年以来,它一直在使用其注册商标“X SOCIALMEDIA”。XSM声称,因X Corp.的品牌重塑和“X”标志的使用
发布时间:2023.10.09 -
批量商标维权诉讼案民事再审判决书
、二审上诉人邯郸市复兴区华洋化妆品专营店(以下简称华洋专营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2021)冀知民终1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于2022年6月24日作出(2021)最高法民申6314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提审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众妆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宇、张辰,被申请人纳益其尔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史晗,一审被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
“能施特NEST”商标撤三案
作为“能施特NEST”商标的持有者,厦门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被指构成连续三年不使用造成商标资源和社会成本浪费,王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撤销申请,该案如何宣判? 案情简介 厦门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于2006年1月7日获准注册第3812511号“能施特NEST”商标(简称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1类“空气调节装置”等商品上。2020年1月15日,王某以厦门某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所有
发布时间:2023.11.24